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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28开奖预测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稿)
閱讀次數:     發布時間:2020-10-30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學生學籍管理,保障學生學習權益,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結合加拿大预测网成人高等教育實際情況,修定本規定。

第二章 學制與學習年限

  1. 學制按照培養層次,專升本為2.5年,高起本為5年。

  2. 所有在籍生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學制加三年(含休學保留學籍時間),

    征入伍者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申請延長學習年限者,跟随下一年級相關專業學習,按有關規定交納學費。未辦理申請延長學習年限手續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章 入學與注冊

    第三條 凡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成人高考準考證、

    本人身份證及有關材料,按期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應事先向所在教學點(函授站)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四條 新生報到時教學點(函授站)應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确認學生專科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真實有效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予以學籍注冊;審查不合格的,如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前置學曆或專科學曆、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它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條 新生确因正當理由,當年不能入學者,須出據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的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的一個月内(約12月份)向學院書面申請入學。經學院批準後,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如該專業下年度不招生,可轉入相近專業學習,如果不願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則不再保留入學資格。

    第六條 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時間内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一)應征入伍;

    (二)患病;

    (三)出國

    保留入學資格,須經本人申請,出據相關證明,由教學點(函授站)簽署意見,經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審批,方可延長保留期一年。保留入學資格的期限不超過 1 年;應征入伍的予以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 2 年。 學生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的一個月内(約12月份)向所在教學點(函授站)申請入學,辦理入學手續,并根據本規定第條進行資格審核。因病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身體複查不合格者,由新生本人申請,教學點(函授站)簽署意見,經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審批,可延長保留期一年,一年期滿後身體仍未恢複健康者,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條 新生入學後,教學點(函授站)按照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41号令規定進行新生複查。複查内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新生入學時的姓名、身份證号碼、性别、電子檔案、照片等各項基本信息與成人高考報名時的各項信息是否一緻。

    (二)專升本學員信息與教育部學信網上電子注冊的專科學曆各項信息是否一緻。

    學生确認各項錄取信息無誤,專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真實有效,方可辦理注冊手續。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八條 新生入學注冊後,不得更改姓名。對于專升本學生的前置學曆未通過教育部審核者,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内到原專科畢業學校或認證部門進行認證,在規定時間内未完成認證者,學校将取消其學籍。

    第九條 消學生入學資格和取消學籍之前,由教學點(函授站)與學生本人核實情況,經确認後上報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并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告。

    第十條 新生應于入學當年五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信網上進行新生學籍自查,核實本人學籍是否注冊、信息是否準确等。如有信息不符等問題應及時向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反映。

    第十一條 學生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3月底前)須按學校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繳費後辦理學年注冊手續,以取得本學年的學習資格。

    第十二條 未按學校規定時間繳納學費或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者不予辦理學年注冊。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四章 考勤與請假

    第十三條 學生參加面授、實習等教學計劃規定的教學活動,應實行考勤。考勤工作由教學點(函授站)負責。

    第十四條 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教學活動的,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後生效。學生請假應向教學點(函授站)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因病附醫院病假條,因事附有關證明)。突發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應在三日内補假。未請假、請假未準和超假者,均按曠課論處。

    第五章 課程考核與成績評定

    第十五條 學生必須按規定日程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和各實踐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考核成績載入“學生課程學習成績單”。作為學生升級、重修、獎懲、畢業和授予學位的依據。

    第十六條 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核可采用閉卷、開卷、筆試、面試等多種形式。

    第十七條 課程成績評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也可按優(90~100)、良(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低于60)五級制記分。

    第十八條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核者,考前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并轉告任課教師後方可緩考緩考成績按正常考試成績記載。凡擅自缺考或請假未準而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曠考課程必須交費跟班重修。畢業學期所學課程不及格者,在畢業前隻安排一次考試。英語、計算機課程的要求按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考試課程學期總成績的評定,平時成績不超過40%;平時成績包括:出勤率、課堂發言、課堂小測驗、小論文、小設計、平時作業、階段作業、實驗和實習作業的成績;考查課程學期總成績按平時作業和學期考查兩部分綜合評定。

    第二十條 課程分學期開課的,每學期按一門次評定。教學計劃規定單獨開設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實驗課、職業技能訓練、課程設計、生産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及答辯,均按一門課程計。

       第二十一條 缺課超過該門課程總學時數1∕3以上(含1∕3者)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正常考核,該課程以零分計算。凡擅自缺考或考試作弊者,在該門課程的成績記載表上标注“曠考”或“作弊”字樣

       第二十二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凡考試作弊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成績單上注明“作弊”字樣;作弊情節嚴重者,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退學處理。

    第六章 重修與免修

    第二十三條 在修業年限内,課程不及格學校不安排補考,可申請重修,畢業論文(設計)可申請補做。

    第二十四條 學生申請重修,須向教學點(函授站)提交書面申請,經教學點(函授站)同意後方可重修。教學點(函授站)将重修學生名單提交教學管理平台審核。重修時間由教學點(函授站)安排。重修者原則上跟随重修當學期所開課程的班級學習、考核。不申請重修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第二十五條 重修課程成績按正常考核成績記載。

    第二十六條 申請課程免修免考條件

    (一)入學前已學專業與現學專業層次相同、名稱相同、教學要求相同的課程,學生可申請課程免修免考。

    (二)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同層次同專業課程學習,并取得單科合格證書,可申請課程免修免考。

    第二十七條 免修課程的門數和學時數均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八條 實踐性教學環節不得申請免修。

    第二十九條 符合課程免修免考條件的學生應回原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課程成績,課程成績以該課程相應成績記載。

    第三十條 學生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一)本人向教學點(函授站)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課程免修免考申請表》(一式二份),并同時提交證明材料(相關證書、原所在學校成績單)的原件和複印件。

    (二)教學點(函授站)審核後報站點負責人或主管教學的負責人審批。

     

    第七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一條 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專業,确需轉專業僅限同科類、同層次、同學習形式、一年級學生。

    第三十二條 學生需提供足以說明轉專業理由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因工作需要,應提供單位有關證明),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所在教學點(函授站)簽署意見後彙總上報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第一學期入學報到後一個月内完成),同時在教學管理平台提交申請,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在平台審批并返回審批的紙質材料給教學點(函授站)。學籍異動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籍學曆信息管理平台最終審核結果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考試科目不同的專業不能互轉;

        (二) 專科起點升本科不能跨學科轉專業;

    (三)二年級及以後學生,不再辦理轉專業;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不得轉專業。

    第三十四條 被加拿大预测网錄取的學生原則上确因工作調動,崗位變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須持學生現職單位證明或原因說明,在每學年注冊後兩周内,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填寫轉學表格,由學生本人持轉出學校的證明、省招辦錄取審批表的複印件,與拟轉入學校聯系,在轉學表格上簽署意見後,經轉入學校報學校所在地教育廳審批同意并備案,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第八章  休學與複學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者,可申請休學:

    1)因患病經縣(市)級以上醫院診斷,必須長期治療或休養,休養六周以上者;

    2)根據考勤,半年内請假超過全學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3)應征入伍者;

    4)因特殊原因,由學生本人提出要求或教學站點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三十六條 休學時間一般以一年為限,休學中途不得申請複學。休學手續應在休學前一學期的學期結束前兩周内辦理,其中因病休學須提供相關醫院證明。學生休學須由本人填寫休學申請表,經所在教學點(函授站)同意,并同時在教學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請,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在平台上審批。

    第三十七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其學籍,但不享受在籍生待遇,不參加考試。

    第三十八條 休學期滿,根據實際需要,經個人申請,所在教學點(函授站)同意,報加拿大预测网學院批準,可延長休學至2年。休學時間計入學生學習年限,學生因休學而不能在規定學習年限内完成學業者,根據具體情況按退學處理。

    第三十九條 學生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一切言行及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第四十條 學生複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須在休學期滿前一個月,填寫複學申請表,辦理複學手續。其中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提交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已恢複健康,并經本校醫院或指定醫院複查合格。休學期滿超過一個月不辦理複學手續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複學學生一般編入原專業低一年級學習,若低一年級無原專業,可視情況編入相近專業學習。學生未辦妥複學手續前,不得先行上課。若經學院複查,學生在休學期間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的,取消其學籍。

    第九章 退學

    第四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退學處理:

    (一)休學、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複學手續或複學審查不合格者;

    (二)專科學曆無效(複查審核未通過),或經查實在招考中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者;

    (三)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逾期兩周不辦理學年注冊者;

    (四)拖欠學費且無正當理由者;

    (五)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内(學制加三年,含休學)未完成學業者;

    (六)未申請休學或休學未獲批準而擅自缺課超過總學時二分之一者;

    (七)經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傷殘無法繼續學習者;

    (八)本人申請退學者;

    (九)因其他特殊情況,學校認為必須退學者。

    第四十二條 除本人申請退學的情況外,其他需作退學處理時,學生所在教學點(函授站)須向學生核實情況後告知學生本人。

    學生申請退學須按學校規定辦理退學手續。教學點(函授站)留存相關書面材料備查,同時在學院教學管理平台上簽署意見後,提交申請,報加拿大预测网學院審核、批準、備案。

    第四十三條 對學生作出退學決定後,加拿大预测网學院應出具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書采取挂号信方式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或因☯⚜☯不祥難于聯系的,以加拿大预测网學院網站公告方式送達。

    第十章 畢業與證書

    第四十四條 在籍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内,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内容,考核合格達到畢業條件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四十五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及沒有在《國家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注冊或有關信息不準确的學生,學校不予發放畢業證書。對于學生提供不實信息,導緻不應發而誤發出的證書,一經發現學校有權追回,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已注冊的學曆信息。

    四十六 畢業證書遺失或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出具相應的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  

    四十七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江蘇省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江蘇省成人高等教育學生轉學轉專業的補充說明》、《江蘇省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免修免考的有關規定》制定,各教學點(函授站)學生學籍管理均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若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條款或遇上級對成人高等教育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規定由加拿大预测网學院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2019年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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