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報名和填報志願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國家承認學曆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 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和本專科第二學曆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其學曆證書必須經過教育部學曆電子注冊。報考專升本和本專科第二學曆的考生,其專科及以上學曆文憑必須經教育部電子注冊;電子注冊号碼必須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土查詢到。專升本和本專科第二學曆的考生錄取後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将被取消入學資格,對不符合上述規定而執意報考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4. 身體健康,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5.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考試成績互認改革試點,凡參加下列教育招生考試,考試成績達到相關錄取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憑原考試成績報考相應學曆層次的成人高校,由學校擇優錄取。具體要求是:
(1)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成績在省第三批本科實際最低錄取分數以上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錄取;符合普通高考專科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成人高校的高起專錄取。
(2)參加2015 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考試,成績在省本科實際最低錄取分數以上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錄取;符合普通高校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成人高校的高起專錄取。
(3)參加2015 年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成績在省實際最低錄取分數以上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成人高校的專升本錄取。
6. 根據衛生部和教育部的規定,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隻能報考面向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招生的院校專業,不得跨市報名,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 1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别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曆;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曆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
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第十二條 報名和填報志願
1.報名和填報志願方式: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填報志願、支付報名考試費。
2. 報名信息确認:已經完成網上報名和填報志願的考生必須按照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名點(以下簡稱“報名确認點”)辦理人像、指紋采集和報名信息确認等手續,未經現場确認的報名和志願信息無效。
3. 網上報名和報名信息現場确認時間及地點:8月24-9月2 日,報考艱苦行業和校企⏭➰試點項目的考生在網上報名, 9 月7 日-9 日到現場确認。9 月6 日-11 日其他考生在網上報名, 9月10 日-13 目進行報名信息現場确認。考生憑本人有效證件号碼和本人手機号碼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2015 年成人高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和填報志願(網址: www.jseea.cn )。
退役士兵免試入學的報名工作在10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第十三條 報名信息确認要求
所有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文職幹部須分别持本人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下同),按規定的時間到報名确認點辦理報名信息确認手續,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須在考生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市級招考機構的指定地點進行報名信息确認,現場确認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采集人像指紋等信息。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按報名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報名确認點審核。非本地戶籍的考生還需提供在本地工作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在職工作證明。
2. 報考專升本及本專科第二學曆的考生在确認時,報名确認點應根據“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信息,審核報名者學曆信息。
本省各類成人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當年報考專升本,在報名信息确認時必須持學校出具的《江蘇省各類成人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報考專升本的證明》。
3. 凡是申請享受第二十六條所列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攜帶原件到報名确認點驗核、确認。具體攜帶的證件有:
(1)申請免試接受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的退役士兵,須攜帶服義務兵役“退役證”及有關民政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
(2)“下基層”服務期滿後申請免試接受成人專升本教育的考生,須攜帶的相關證件有:“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須出具省委組織部門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三支一扶”人員還須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大學生志願服務蘇北”人員須出具省團委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須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3)殘疾考生須出具《革命軍人殘疾證》或由各市、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
(4)報考成人高校專升本第二學曆,網上報名系統審核證書未通過的考生,在确認時須持有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曆認證報告(可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
(5)其他類型享受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在現場确認時須出具相應的證件或證書。
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報名确認點拍照錄入網上報名系統。縣級招考部門負責照顧對象的初審,市級招考部門負責複審,省教育考試院終審。終審通過的照顧對象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疑義後方可最終确定照顧資格。
4. 報考艱苦行業和校企⏭➰試點項目的考生,應在報考院校的組織和指導下到報名确認點确認報名信息。
5. 所有考生必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保證書》,未通過網上學曆審核的考生須簽訂《2015年江蘇省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參加成人古考誠信承諾書》,未通過網上醫學類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須簽訂《2015年江蘇省醫學類考生參加成人高考誠信承諾書》。
第十四條 志願填報要求及志願信息确認
考生須按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5年在江蘇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專業目錄,按錄取批次和科别填報志願。
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1. 2015 年我省高起本和專升本層次采取傳統的順序志願設置,即設置一個院校志願和一個征求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内各設置二個專業志願和一個本校其他專業是否服從志願。高起專層次采取平行志願設置,即院校志願設置A、B 、C 三個平行志願,征求院校志願設置A 、B 、C 三個平行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内各設置二個專業志願和一個本校其他專業是否服從志願。
院校志願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征求院校志願在錄取過程中、院校志願錄取結束時即時填報。凡未被錄取的省控線上的專升本和高起本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規定在網上填報本科征求志願;凡未被平行志願錄取的高起專考生,不受專科省控線的限制,均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專科征求志願。
2. 對沒有填報“服從本校其他專業”的考生,在錄取時将按“不服從專業調劑”處理.
3. 高起本考生可以兼報三門統考公共課科目相同的高起專志願(高起專錄取時,理化綜合、史地綜合成績不計入總分)。
4. 凡未被藝術、體育、烹饪、旅遊管理等術科類專業(藝術、體育、烹饪、旅遊管理等專業簡稱為“術科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如符合非術科類專業錄取條件,招生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内征詢考生志願後,擇優調劑錄取。
5. 考生須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保證書》,并與《确認單》一并交報名确認點留存備查。
6. 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後,到報名确認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确認校核單》(以下簡稱《确認單》),《确認單》上的内容是考生參加考試、錄取的重要憑據.考生在網上報名、填報志願和現場确認時,須認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證号、志願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錯,考生應當場向報名确認點工作人員提出更正,确認無誤後須在《确認單》上簽名确認.考生簽名确認後,因未按規定認真校核本人信息所産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五條 報名考試費
根據省物價局、财政廳蘇價費(2005J235 号、蘇财綜(2005)65 号文件,成人高考報名費為20元,考試費: 高起專、高起本每門20元,專升本每門24元。高起專(考三門)考生共需繳納報名、考試費80元;高起本(考四門)考生共需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專升本(考三門)考生共需繳納報名、考試費92元。免試生報名費20元。
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和銀行卡直接支付報名考試費。